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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命課程(卷一)第十二課:認識召會

召會是神在祂永遠的經綸中,所要得著的目標。我們每一個得救的人,都有分於這目標,使神得著祂自己所喜悅的心愛。所以這也是我們所必須認識的。 壹 召會是什麼 一 是召出的會眾 (一)「我(基督)要把我的召會建造在這磐石上」(太十六18)。 召會是基督藉著祂的死而復活並升天所要建造的。召會這辭,在希臘文是艾克裡西亞,意即蒙召出來的會眾。因此,按字義說,召會就是蒙神從世界中呼召出來的會眾,不是禮拜堂,或任何為著敬拜神而有的建築物。 二 是基督的身體 (一)「召會是祂的身體,是那在萬有中充滿萬有者的豐滿。」(弗一23) 召會乃是一切信入基督的人,在祂的生命和靈裡,為祂構成一個以祂為頭的身體,是一個有生命的生機體,不是一個無生命的組織,如社會中的社團組合。 人的身體乃是人的豐滿,作人的彰顯。照樣,召會也是基督的豐滿,作基督的彰顯。基督是無限無量、延展至廣、在萬有中充滿萬有者,祂需要一個偉大的身體,作祂這位在萬有中充滿萬有者的豐滿,在萬有中彰顯祂。 三 是基督的配偶 (一)「作丈夫的,要愛你們的妻子,正如基督愛召會,為召會捨了自己。」(弗五25) 這話表明,召會也是基督的配偶。召會作基督的身體,從祂得到生命,是生命的事,為著彰顯祂;召會作基督的配偶,接受祂的愛,是愛的事,為著滿足祂的心意。 四 是神的家 (一)「知道在神的家中當怎樣行;這家就是活神的召會,真理(實際)的柱石和根基。」(提前三15) 召會對基督,是祂的身體和配偶;對神,是神的家。這家一面是指神的居所,另一面也指神的家庭,就是神的家人。神的家人和神的居所,二者乃是一,神的家人就是作神居所的家(弗二19、22)。人的家乃是人生活、安居並安息的地方。召會是神的家,對神也是這樣。今天祂這位活神,在地上乃是生活、安居並安息在召會中。 神是活的,召會作神的家,也是活的,有神的生命,與神同活、同住息。所以神這活的家,乃是祂一切的實際,就是宇宙實際(真理)的柱石和根基。祂這活神的一切,乃是宇宙中的實際。宇宙中沒有祂,就是虛無、空洞的。祂這一切的實際,都由作祂活家的召會支持並托住。 五 是新人 (一)「穿上了新人;這新人照著創造他者(基督)的形像漸漸更新,...在此(在新人裡)並沒有希利尼人和猶太人、受割禮的和未受割禮的、化外人、西古提人、為奴的、自主的;惟有基督是一切...

生命課程(卷一) 第十一課:認識基督的十字架

基督的十字架,照著神公義、聖別和榮耀的要求,為我們完成了神永遠的救贖,成為我們永遠得救的根據。所以我們對這十字架,也必須透切的認識。 壹 這十字架是神所預言的 (一)「基督既為我們成了咒詛,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,因為經上記著:『凡掛在木頭上的,都是被咒詛的。』」(加三13) 這裡的木頭,指用木頭所作的十字架。神在舊約申命記二十一章二十三節,律法的典章中,就預言基督要被掛在木頭上,就是被釘在十字架上。 貳 這十字架是羅馬帝國的死刑 (一)「他們喊著說,除掉祂,除掉祂,釘祂十字架!彼拉多(羅馬總督)對他們說,我可以把你們的王釘十字架麼?祭司長回答說,除了該撒(羅馬皇帝),我們沒有王。」(約十九15) 猶太人處死刑,是用石頭將犯人打死(申二二24)。但在主降生前約六十年,猶太亡於羅馬,並且在羅馬總督將祂處死不久以前,羅馬帝國才採用釘十字架,將最惡的人處以死刑。所以到猶太人要殺害主的時候,他們就藉著羅馬總督的手,把祂釘了十字架,應驗了神在申命記二十一章二十三節,關於主怎樣死的預言。這是神主宰的手所作的。 參 基督被釘十字架的時間 (一)「他們將祂釘了十字架,乃是在上午九時。」(可十五25) 基督被釘十字架,是從上午九時開始。 (二)「從正午到午後三時,遍地都黑暗了。」(太二七45) 基督釘十字架,是到下午三時。從上午九時到下午三時,歷時六小時。前三小時,是人苦害祂,不是神為我們罪人刑罰祂。在這三小時內,祂所受的苦是為殉道,不是為救贖。到正午遍地就黑暗了。從這時到下午三時,是神來為我們罪人審判祂,不是人繼續苦害祂。在這三小時內,祂所受的苦,乃是為救贖,不是為殉道。 肆 這十字架的成就 (一)「祂到木頭上,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(原文複數,指人外面行為上的罪),使我們既然向罪死了,就得以向義活著。」(彼前二24) 基督在十字架上第一所完成的,就是擔當了我們外面在行為上的種種罪,就是所謂的本罪,使我們得救,出死入生。 (二)「但如今祂...藉著獻上自己為祭,把罪(原文單數,指人裡面性情中的罪)除掉。」(來九26) 基督在十字架上,同時也為我們除掉了我們裡面性情中的罪,就是所謂的原罪,使我們脫離我們裡面的罪性。 (三)「基督既為我們成了咒詛,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,因為...凡掛在木頭上的,都是被咒詛的。」(加三13...

生命課程(卷一)第十課:認識聖靈

聖靈是使三一神成為我們經歷和享受的。所以,祂也是我們所必須認識的,使我們能豐豐厚厚的經歷祂。 壹 是三一神終極的表現 (一)「將他們浸入父、子、聖靈...裡」(太二八19)。 在神聖的三一里,聖靈,就是神的靈,列在最後,表明祂是三一神終極的表現。 貳 是三一神對信徒的臨及與進入 (一)「父...必賜給你們另一位保惠師,叫祂永遠與你們同在,就是實際的靈。」(約十四16~17) 這裡所說的,就是聖靈作了三一神對人的臨及,也就是三一神成了那靈,臨及人,與人永遠同在。 (二)「實際的靈...要在你們裡面。...我(子)也在你們裡面。」(約十四17、20) 這話進一步給我們看見,那帶著父與子臨及我們的聖靈,也要進入我們裡面。這表明祂也是三一神對信徒的進入。祂進入我們裡面,就是子和父進入我們裡面(約十四23)。 參 聖靈的所是 (一)是「神的靈」(創一2),有分於神創造的工作。 (二)是「耶和華的靈」(代下二十14),有分於神與人的關係(創二7)。 (三)是「聖靈」(路一35),有分於基督的成肉體,將人聖別歸神。 (四)是「耶穌的靈」(徒十六7),有分於耶穌的降生、生活並受苦。 (五)是「基督的靈」(羅八9),有分於基督的復活與分賜生命。 (六)是「耶穌基督的靈」(腓一19),有分於耶穌的降生、生活並受死,以及基督的復活與分賜生命,有全備的供應,使信徒隨事都得蒙拯救。 (七)是「生命的靈」│「賜生命的靈」(羅八2,林前十五45),有分於基督作人的生命並賜人生命。 (八)是「那靈;那時(基督復活之前)還沒有那靈,因為耶穌尚未得著榮耀(藉著復活)。」(約七39)這裡所說的那靈,乃是聖靈經過前面所說,祂所是的種種而成的,所以是包羅萬有,終極完成的靈,作三一神終極的表現,以臨及並進入信入基督的人。 (九)是「七靈」(啟一4~5),指七倍加強的聖靈,為使在荒涼中的召會,得到七倍豐富的恩典和能力。 肆 聖靈的兩面 聖靈,就是神的靈,在新約中,在信徒身上有兩面的講究,一面是在我們裡面作生命的靈,作神素質的靈,使我們得著神聖的生命,以生活、存留;一面是在我們身上作能力的靈,作神經綸的靈,叫我們得著神聖的能力和恩賜,為神有所工作。 (一)「實際的靈...要在你們裡面」(約十四17)。 這是聖靈在信徒裡面作神素質...

生命課程—(卷一) 第九課:認識基督(二)

五 升上高天  基督從死人中復活之後,又升上高天。這是祂作神受膏者所作的第五件大事,為我們完成下列二事:  (一)「祂既升上高處(高天),就擄掠了那些被擄的,將恩賜賜給人。」(弗四8)  這裡被擄掠的,指我們這些從前被撒但和死亡所擄去的人。現在基督在祂得勝的復活中,把我們這些俘虜,從撒但和死亡手中擄掠出來,帶到天上,使我們成為神所給基督的恩賜,祂好當作恩賜賜給召會。  (二)「祂又叫我們在基督耶穌裡...一同坐在諸天界裡。」(弗二6)  基督的升天,也把我們這些信入祂,與祂聯合為一的人,帶到諸天界裡,得到屬天的地位,而能活在屬天的氣氛和情景中。   六 盡祂天上的職事  基督升到高天之後,就進行完成祂在天上的職事。這是祂受神所膏所作的第六件大事,在天上不斷的為我們作下列四事:   (一)「如今耶穌已經得著更超特的職任,正如祂也是更美之約的中保。」(來八6)  基督在地上藉著祂的死,立了新約(太二六28),就升到天上,作這新約的中保,把這新約執行到信祂的人身上。   (二)「祂(基督)已經坐在諸天之上至尊至大者寶座的右邊,作了聖所,就是真帳幕的執事。」(來八1~2)  基督今天在天上,也作真帳幕裡的執事,把屬天的生命和神聖屬天的供應,服事給祂的信徒。  (三)「我們...有一位經過了諸天,尊大的大祭司,就是神的兒子耶穌。」(來四14)  基督現今在天上,也作我們的大祭司,在神面前為我們代禱,使我們得救達於極點(來七24~26)  (四)「若有人犯罪,我們有一位與父同在的辯護者,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;祂為我們的罪,作了平息的祭物。」(約壹二1~2)  今天基督在天上,也在公義的神面前,作我們的辯護者。我們得救以後,若犯了罪,祂就憑祂作我們平息的祭物,為我們辯護,恢復我們與神中間斷了的交通。  七 再來  基督完成了祂在天上的職事,就要再來完成祂作神受膏者所要作的第七件大事,包括下列三事:  (一)「主必親自從天降臨,...那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復活,然後我們這些活著還存留的人,必同時與他們一起被提到雲裡,在空中與主相會;這樣,我們就要和主常常同在。」(帖前四16~17)  這裡告訴我們,基督再來,就要把一切的信徒,無論是死了復活的,還是活著的,都提到空中,與祂相會,叫我們和祂永遠同在。這是祂再來時首...

生命課程—(卷一)第八課:認識基督(一)

基督是聖經的題目和中心,也是聖經從始至終主要的內容,更是我們信仰的實際。是我們每一個信入祂蒙恩的人,所必須透切認識的。  壹 基督的聖稱  一 耶穌  (一)「她將要生一個兒子,你要給祂起名叫耶穌,因祂要親自將祂的百姓從他們的罪裡救出來。」(太一21)  基督成為肉體,成為人,天使命名耶穌。耶穌等於希伯來文的約書亞(民十三16),意即耶和華救恩,或耶和華救主,所以祂是救主,要將祂的百姓從他們的罪裡救出來。   二 基督  (一)「那稱為基督的耶穌,是從馬利亞生的。」(太一16)  基督的第二個名字,就是基督,等於希伯來文的彌賽亞(約一41),意即受膏者,說出祂是神的受膏者,為神用祂的靈所膏,來創造、救贖,以完成神永遠的計劃。 三 以馬內利  (一)「看哪,必有童女懷孕生子,人要稱祂的名為以馬內利。(以馬內利翻出來,就是神與我們同在。」(太一23)  耶穌和基督,是神所命名的。等人發現祂是神的時候,就稱祂為以馬內利,意即神與我們同在。這啟示,那作我們救主的耶穌,和那作神受膏者的基督,乃是神自己來與我們同在。   貳 基督的身位  一 神  (一)「基督...是在萬有之上,永遠受頌讚的神。」(羅九5)  這話簡單而強有力的說明,基督就是神,是那在萬有之上,永遠受頌讚完整的神。  二 神的兒子  (一)「但記這些事,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,是神的兒子。」(約二十31)   在前面我們已經看見神有父、子、靈的講究。父神、子神和靈神三者都是神,而且都是獨一的一位神。基督既是神,就不光是父神,也是子神,就是神的兒子。   三 人  (一)「太初有話,...話就是神,...話成了肉體。」(約一1、14)  (二)「那人基督耶穌」(提前二5)。   (三)「大哉!敬虔的奧秘!...就是神在肉體顯現」(提前三16)。  以上三處經文,清楚的告訴我們,那是神的耶穌基督,成了肉體,來作一個有人身和人性的完全人。所以祂是神在肉體顯現,是神又是人,是神人,兼有神性與人性。就祂的神性說,祂完全是神;就祂的人性說,祂又完全是人。這是一個極大的奧秘。   四 創造主  (一)「主啊,你起初立了地的根基,諸天也是你手的工作。」(來一10)  這是告訴我們,基督也是創造主。  五 受造的首生者  (一...

生命課程(卷一)第七課:認識真神

第七課:認識真神 神是聖經第一所啟示的,因為神是一切的元始,宇宙的一切源於祂,也始於祂。神也是聖經從頭一卷,直到末一卷的主要內容。祂是創造我們的,也是重生我們的,與我們有切身、生命的關係。所以我們應該首先對祂有認識。 壹 一切的偶像都是假神 (一)「偶像,是金的銀的,是人手所造的。有口卻不能言,有眼卻不能看,有耳卻不能聽,有鼻卻不能聞,有手卻不能摸,有腳卻不能走,有喉嚨也不能出聲,口中也沒有氣息。」(詩一一五4~7,一三五15~17) 照這些經文所說,偶像全是假的,不是真神。 (二)「我們曉得偶像在世上算不得什麼,也曉得神祇有一位,再沒有別的神。縱然有稱為神的,...就如那許多的神,許多的主,在我們卻只有一位神。」(林前八4~6) 這經文清楚的說明,偶像算不得什麼,一切稱為神的,也算不得神,因為神,就是真神,只有一位,乃是獨一無二的。 (三)「不可跪拜那些像,也不可事奉它,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,恨我的,我必追討他的罪。」(出二十5) 這經文也告訴我們,獨一的真神乃是忌邪的,憎惡一切偶像,必追討拜偶像的罪。 貳 獨一的真神 (一)「我是耶和華,在我以外並沒有別神,除了我以外再沒有神。」(賽四五5) (二)「但願尊貴榮耀歸與...那不能朽壞、不能看見、獨一的神,直到永永遠遠。」(提前一17) (三)「離棄偶像轉向神,要服事又活又真的神。」(帖前一9) 這三處經文,清楚又強烈的啟示我們,真神是獨一的耶和華,是不能朽壞,不能看見,生存到永永遠遠的,除祂以外再沒有別的真神。 參 以羅欣─信實的大能者 (一)「起初神創造天地」(創一1)。 這裡的神字,希伯來文是以羅欣,這是聖經啟示神,所用的第一個神聖稱謂,意即信實的大能者。這說出,我們照聖經所敬拜的真神,不僅是大能者,且是信實的。祂是大能者,所以祂能創造天地萬物和人類,就是從無造出有來。祂是信實的,所以祂是信實可靠,永不變更,永不易動的。祂憑祂的信實所作的事,如日之恆,如月之堅(詩八九33~37) 肆 耶和華─自有永有的我是 (一)「神對摩西說,我是自有永有的,...耶和華是我的名,直到永遠,這也是我的記念,直到萬代。」(出三14~15) 神在這裡,用明言告訴摩西,祂的名是耶和華。耶和華這名,乃是聖經啟示神所用的第二個主要聖稱,意即那自有永有的我是...

生命課程—(卷一)第六課:讀經(二)

伍 聖經的段落 全部聖經,分前後兩部分,前者稱為舊約,後者稱為新約。 一 舊約 指全部聖經的第一部分,共三十九卷,分為: 1 律法書 包括創世記至申命記共五卷,稱作律法書,因其中有組成律法的誡命、律例、典章。 2 歷史書 包括約書亞記至以斯帖記共十二卷,記載以色列人,從進迦南一直到被擄歸回的歷史,所以稱為歷史書。 3 詩歌書 包括約伯記至雅歌共五卷,乃是神子民各種屬靈的經歷,以詩辭的傾吐。 4 申言者書 包括以賽亞書至瑪拉基書共十七卷,是眾申言者所寫的,主要內容是對以色列人、外邦人以及基督的預言。 二 新約 指全部聖經的第二部分,共二十七卷,分為: 1 歷史書 包括馬太福音至使徒行傳共五卷,前四卷記載主耶穌的歷史,第五卷記載主升天後,門徒在地上的行動。 2 書信 包括羅馬書至猶大書共二十一卷,是使徒們寫給召會或聖徒個人的書信,特別說到召會,和召會及聖徒屬靈的生命和生活,該有的情況。 3 預言書 只有啟示錄一卷,是新約的末一卷,也是整本聖經的最後一卷。內容是對召會、以色列人、世界、基督的再來、撒但的結局、終極的審判以及來世和永世的預言。 陸 如何讀經 聖經既是神的話,其性質就是屬神的、屬靈的,我們必須用我們全人的各部分來讀它。 一 先用悟性讀 (一)「耶穌開他們的心竅(原文心思,悟性所屬的),使他們能明白聖經。」(路二四45) 讀經要先用我們心思的悟性,讀懂用人的語文所記述的經文,明瞭它的意義。 二 再用智慧讀 (一)「當用各樣的智慧,讓基督的話豐豐富富的住在你們裡面。」(西三16) (二)「神,榮耀的父,賜給你們智慧和啟示的靈,使你們充分的認識祂。」(弗一17) 這二節聖經所說的,意思都是我們需要用智慧,領會神在聖經中所啟示屬神之事的話。以弗所一章十七節所說的,也給我們看見智慧是聯於我們靈的。這種智慧不是我們天然有的,乃是由禱告求得的。我們靈中的這種智慧,是深過並高過我們心思中的悟性。我們用心思中的悟性,讀懂聖經的字面,就要用我們靈中的這種智慧,領略其中的真理。 三 後用靈接受 (一)「藉著各樣的禱告和祈求,接受...神的話;時時在靈裡禱告。」(弗六17~18) 這裡告訴我們,要藉著在靈裡禱告,授受神的話。這啟示我們,我們讀經接受神的話,也需要...

生命課程(卷一)第五課:讀經(一)

一個信徒需要禱告,也需要讀經。禱告如呼吸,讀經象吃飯,二者都是每一個信徒所當天天實行的。 壹 聖經的來源 (一)「聖經都是神的呼出」(提後三16)。 聖經的來源乃是神,是神將祂啟示的話,藉著祂的靈,呼到寫聖經的人裡面,再從他們裡面呼出來,不僅是話,也是靈。 (二)「人被聖靈推動,從神說出來的(話)。」(彼後一21) 聖經既是神藉著祂的靈,將祂的話從人裡面呼出來的,就是人被聖靈推動,從神說出神的話。所以聖經乃是出於神,藉著舊約的一些聖徒,如眾申言者,和以色列人中的首領、君王等,以及新約的一些聖徒,如眾使徒和馬可、路加等,所寫成的。 貳 聖經的內容 聖經的內容,包藏廣博,首要的有二,就是真理與生命。真理是叫我們得到啟示,認識宇宙間一切的實際,如神的實際,人的實際,宇宙的實際,以及今世、來世並永世一切事物的實際,特別是神所立的基督,和祂所揀選之召會的實際。生命是神作我們的生命,使我們得到重生、長大、變化並模成那彰顯神之基督的形像,成為神的彰顯。 (一)「你(父神)的話就是真理(實際)」(約十七17)。 主耶穌這話說明,神在聖經中的話,就是真理,就是將神自己和祂經綸的實際啟示出來,好使我們得著的。 (二)「把這生命的話,都講給百姓聽。」(徒五20) 這是當日天使對彼得說的話,要他去傳講神生命的話。這生命的話,就是使徒們所傳講聖經中的話。這話裡面有生命,所以能供人生命,這生命就是神自己。這證明聖經的內容,不僅以真理,也是以生命為首要。 參 聖經的功用 (一)「為我(基督)作見證的就是這經」(約五39)。 聖經第一個功用,是給基督作見證。基督是聖經的題目,聖經的內容;聖經是基督的說明,基督的發表。基督是神活的話,聖經是神寫的話。聖經這寫的話,若沒有基督那活的話作實際,就不過是空洞的道理,虛空的字句。基督那活的話,若沒有聖經這寫的話作發表,也就是玄妙難認,渺茫難摸的。所以我們要認識基督,就非讀聖經不可。 (二)「聖經能使你藉著相信基督耶穌,有得救的智慧。」(提後三15) 聖經一面為基督作見證,另一面叫我們藉著相信基督,有得救的智慧,將神在基督裡的救法,和人因信得救的途徑,啟示我們,使我們曉得蒙恩得救的路。 (三)「你們蒙了重生,...乃是由於不能壞的種子,是藉著神活而常存的話。」(彼前一23) 神在聖經裡的活話,...

生命課程(卷一)第四課:禱告

一個嬰孩一生下來,首要的一件事,就是呼吸。禱告乃是屬靈生命的呼吸,對於初得救的人,猶如呼吸之於初生的嬰孩。所以信主,呼求主名得救之後,接著仍要不住的禱告呼求主,以得到屬靈的空氣,就是主生命的靈,使我們屬靈的生命得以增長而強壯。 壹 禱告的意義 禱告真實的意義,乃是人在靈裡和神接觸,並吸取神自己。禱告就是人的靈,和神的靈接觸,在接觸之間,把神吸到人的裡面來。所以禱告不重在向神求多少事物,乃重在和神接觸並吸取神。 貳 禱告的機關 人無論作什麼事,都需要合式的機關。看物需要眼,聽聲需要耳,禱告就需要我們的靈。 (一)「神是靈;敬拜(包括禱告)祂的,必須在靈...裡敬拜。」(約四24) (二)「時時在靈裡禱告(就是用靈禱告)」(弗六18)。 以上二處經文告訴我們,神是靈,所以敬拜祂,禱告祂,必須在我們的靈裡,就是用我們的靈。我們的靈是我們裡面最深的一部分。在靈裡禱告,或說用我們的靈禱告,就是用我們最裡面的部分接觸神。所以我們禱告,不要光憑頭腦的思想,乃要憑深處靈裡的感覺。禱告的機關不是頭腦,乃是靈。 參 禱告的憑靠 (一)「我們既因耶穌的血,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。」(來十19) 進入至聖所就是進到神面前,和神接觸,向神禱告。這需要憑靠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所流的贖罪之血,洗去阻礙我們與神交通的一切罪污。 (二)「你們在我的名裡,無論向父求什麼,祂就賜給你們。」(約十五16) 這裡告訴我們,向父神禱告,要在主耶穌的名裡。在主耶穌的名裡,就是在主自己裡。我們禱告不光需要憑靠主的血,也需要憑靠主的名,就是主自己。我們到神面前禱告,不能靠我們的行為,因為我們的行為就是好的,在神看來也都像污穢的衣服(賽六四6);也不能靠我們自己,因為我們自己也是污穢,不蒙神悅納的。所以我們必須靠著主的血,洗淨我們行為上的污穢,並靠著主自己,代替我們這個污穢的人,到神面前禱告神,如同主自己到神面前禱告一樣。這樣的禱告才能蒙神悅納。 肆 禱告的遵照 禱告不是要照著我們頭腦所想的,乃是要照著我們靈裡所感覺的。你靈裡感覺什麼,就用口禱告出來。你進到神面前禱告,不要照著你預先所定規的向神開口,乃要照著你臨時靈裡所感覺的向神發表。你靈裡感覺叫你認罪,你就認罪;你靈裡感覺要讚美主,你就讚美主;靈裡感覺叫你作什麼,你就作什麼。 伍 禱告的無阻 禱告的無阻...

生命課程(卷一)第三課:清理舊生活

我們一得救了,既是換了一個人,成了一個新的人,自然就應當有一個新的起頭,新的開始,過一個新的生活。所以我們已往的舊生活,必須有一個清理。 壹 棄絕偶像 (一)「你們...離棄偶像轉向神,要服事又活又真的神。」(帖前一9) 這是說到在帖撒羅尼迦的信徒。他們一信主就離棄了偶像,轉向神,為要事奉那又活又真的神。神是忌邪的神,絕不許可事奉祂的人跪拜任何偶像(出二十5),因為偶像的背後,都有鬼魔藏著。所以我們信主歸於神之後,就要立刻離棄、棄絕一切金、銀、銅、鐵、木、石所刻制和塑造,大小各種形狀的偶像。在舊約中神是要祂的百姓,打碎、焚燒一切的偶像(申七5)。我們屬神的人也應該如此作,不該將任何偶像留下轉送別人。這是得罪神,也敗壞別人的事。不僅偶像本身,就是一切與偶像有關的物件,也都要打碎、焚燒,如以上所引申命記七章五節所說的。 貳 除掉邪污之物 (一)「又有許多行巫術的人,把書拿來,堆在眾人面前燒燬了。他們計算書價,便知道共合五萬銀幣。這樣,主的話便強有力的擴長,而且得勝。」(徒十九19~20) 這是說到以弗所初信主的人。他們原來都是拜以弗所那裡一個大的女神(徒十九27)。他們信主歸服了神之後,就把他們平素所存的邪書,堆在眾人面前焚燒。這是說明我們信主的人,在信主之後,都當將一切與拜偶像並邪惡之事有關的邪污之物,如算命、占卦的書,和帶著龍象、龍印的物件,以及各種賭具等物,全都去掉。帶著龍象、龍印之物所以需要去掉,因為龍是撒但魔鬼的表徵(啟十二9)。我們既是屬神、敬奉神的人,無論在我們身上的穿戴,或在我們家中的陳設,以及陳藏之物,都不該再有這些邪污之物的形跡。反而我們的衣著、裝飾,和我們的陳設、裝潢,都應該叫人看出我們是信主、愛神的人。 參 賠償虧欠 (一)「撒該站著,對主說,主啊,看哪,我把家業一半給窮人,我若訛詐了誰,就還他四倍。」(路十九8) 這是稅吏撒該,在接受了主的時候,對主所說,彰顯主救恩充沛能力的話。他原來是一個敲詐人的稅吏,也是一個愛財奴。他一接受主,就有一個大的轉變,自動自發的願意把他所有的財富一半給窮人,還願以四倍償還他所訛詐的不義之財。這不是得救的條件,也不是主臨時的要求或命令,乃是主大能救恩臨到他所發出的超凡結果。根據他這個得救的例證,我們在信主之後,也當將所得的不義之財,盡速償還我們所虧負的人。這才會叫我們在人面前有見證...

生命課程(卷一)第二課:全家要得救

壹 神救恩的單位 (一)「耶穌說,今天救恩到了這家。」(路十九9) 主耶穌這話,是對一個大罪人稅吏撒該說的,證明主所帶來的救恩,是以家為單位。主不是說今天救恩臨到這人,乃是說今天救恩臨到這家。無疑的,主是要撒該全家都信祂得救。主這話對撒該也是一個提供和提醒! (二)「又領他們(保羅、西拉二使徒)出來,說,先生們,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?他們說,當信靠主耶穌,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。」(徒十六30~31) 這是腓立比的禁卒(監牢官)和二位使徒的對話。禁卒所問的,是他個人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,但使徒所答的,不僅他個人,乃是他和他一家都必得救。這證明在為主所派,特傳祂福音的使徒心中,主的救恩雖是救個人,卻是以家為單位。使徒這話對禁卒也是提供和提醒!要他不僅注意他個人得救的問題,也要注意他全家人得救的問題。 貳 全家得救的例證 一 在舊約中 1 挪亞全家 (一)「耶和華對挪亞說,你和你的全家都要進入方舟。」─「挪亞和他三個兒子,閃、含、雅弗,並挪亞的妻子,和三個兒婦,都進入方舟。」(創七1、13) 耶和華神在這裡吩咐挪亞,要他全家都進入方舟,免去洪水的淹滅。證明神的心意是以家為祂向人施行救恩的單位。這裡也告訴我們,挪亞就照神的心意把他的全家,妻子、兒子和兒婦,都帶進方舟,使他和他全家都蒙了神的拯救。這是我們今天當傚法的榜樣。 2 以色列各家 (一)「你們吩咐以色列全會眾說,本月初十日,各人要按著父家取羊羔,一家一隻。若是一家的人太少,吃不了一隻羊羔,本人就要和他隔壁的鄰舍(也是全家)共取一隻。」(出十二3~4) 這是當神要擊殺埃及人的長子時,神為以色列人設立逾越節,要救他們脫離那擊殺長子的審判。神所吩咐他們的作法,是一家取一隻羊羔,不是一人取一隻。這也強有力的證明,神是以家作祂救恩的單位。並且神吩咐說,若是一家的人太少,吃不了一隻羊羔,就要和隔壁的鄰舍共取一隻。這隔壁的鄰舍,當然也不是以個人,乃是以全家為數。這也證明我們不只要帶領我們自己的全家,接受神的救恩,就是我們全家無法享受得盡的,也要帶領我們鄰近人的全家,和我們分享神豐富無窮盡的救恩。 3 妓女喇合全家 (一)「現在我既是恩待你們,求你們指著耶和華向我起誓,也要恩待我父家,並給我一個實在的證據,要救活我的父母、弟兄、姊妹,和一切屬他們的,拯救我們性命不死。」─「眾人就...

生命課程(卷一)第一課:知道得救了

壹 得救的意義 得救是指人在神面前得救,包括罪得赦免,免去沉淪,蒙了重生,有了神永遠的生命,成了神的兒女。 貳 得救的證明 一 外證─身外聖經的證明 (一)「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」(可十六16)。這是主耶穌親口所說的話。 (二)「凡呼求主名的,就必得救。」(羅十13)這是使徒保羅所講定的話。 以上兩句話證明,人一信主受浸,呼求主名,就立刻得救了。這是人應該知道而承認的,不需要等候,憑感覺而定。 (三)「那聽我話,又信差我來者(天父)的,就有永遠的生命,不至於受審判,乃是已經出死入生了。」(約五24)這是主耶穌實實在在告訴我們的。 (四)「人有了神的兒子,就有生命;沒有神的兒子,就沒有生命。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入神兒子之名的人,要叫你們曉得自己有永遠的生命。」(約壹五12~13)這是使徒約翰所見證的話。 以上二處聖經的話證明,人一信天父,一信入神兒子(主耶穌基督)之名,就有永遠的生命(就是神的生命),也就不至於受審判而沉淪,是已經出死入生了。人這樣得救,有神永遠的生命,乃是憑聖經所說的,不是憑人自己所感覺的。 (五)「凡接受祂(主耶穌基督)的,就是信入祂名的人,祂就賜他們權柄,成為神的兒女。這等人...乃是從神生的。」(約一12~13)這也是使徒約翰所見證的話,說明凡憑信心接受主耶穌的,就是信入祂名的人,祂就使他們有權柄,成為神的兒女。這權柄就是神的生命,叫信入主耶穌的人,從神而生,就是蒙了重生,成為神的兒女。這也是憑聖經的話所證明的,不是憑人的感覺所定的。 聖經的話是不能更改或廢去的,是可信靠的;人的感覺會因情緒或環境而改變,是不可信賴的。聖經既明確說定,人一信主耶穌就得救了,事實就是這樣了,不管人感覺如何。我們應該站在聖經可靠的話上,不理自己無定的感覺,深信確知自己是已經得救了。 二 內證─靈裡聖靈的證明 (一)「那靈(神的聖靈)自己與我們的靈同證,我們是神的兒女。」(羅八16) 我們一信主耶穌,接受祂作我們的救主,神就把祂的聖靈賜給我們,放在我們的靈裡(結三六27)。這聖靈就在我們裡面,永遠與我們同在(約十四17)。祂在我們的靈裡,見證我們是神的兒女,由神所生。我們每一個信主的人,都喜歡稱神作「阿爸,父。」(羅八15)我們稱神作阿爸,父,是很自然的,並且每逢這樣稱呼神的時候,我們裡面就感覺甜美舒服。這是因為我們是神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