晨興聖言--以西結書結晶讀經(四) W22-D6


晨興餧養
民十七 8  第二天,摩西進見證的會幕去;看哪,利未家 亞倫的杖已經發了芽,甚至生了花苞,開了 花,結了熟杏。
耶三一33 耶和華說,......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,乃是 這樣: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,寫在他 們心上;我要作他們的神,他們要作我的子民。

發芽的杖與神子民的建造有關。......發芽的杖表徵基督這 位復活者,該是我們的生命、生活和我們裏面復活的生命,並 且這生命該發芽、開花並結出熟杏。

在至聖所這裏,我們是在神面前享受基督,這享受使我們 發芽,但不是靠我們自己的能力,乃是靠復活的生命。這樣, 神就能運用祂的權柄,來建造祂的子民(希伯來書生命讀經, 八一五、八一九、八二七頁)。

信息選讀

神吩咐十二個首領按著以色列十二支派,共取十二根杖, 放在會幕內見證櫃前〔民十七 6〕。......十二根杖都沒有葉子、 沒有根,都是死枯的。神說,若有那一根能發芽,那一根就是 神所揀選的。在此我們看見復活乃是神揀選的根據;復活乃是 權柄的根據。......這〔也〕給我們看見,事奉的根據,乃是在 我們天然的生命之外的。......人如果從未感覺自己不行,就永 遠無法經歷神的行。......復活就是說,我們不行,一切乃是神 作的。

一切事奉的原則,乃在於發芽的杖。神把其他的十一根杖 都發還,只把亞倫那根發芽的杖留在約櫃裏,作永遠的記念。 這個意思就是說,復活乃是事奉神的永遠原則。......事奉神的權柄,乃是根據復活,不是根據人自己。事奉神的事非經過死 而復活,就不能擺在神面前蒙悅納。復活就是神,不是我們; 復活就是神能,我們不能;復活就是神作的,不是我們作的。 凡自己以爲不錯的,凡對自己有錯誤估價的,這人永遠不知道 復活是甚麼。......所有認識復活的人,都是對自己絕望的人; 所有認識復活的人,都是知道自己不能的人。天然的力量還存 在時,復活的能力就無法彰顯。撒拉自己會生時,以撒就不能 生出來。凡是你能的,乃是天然的;你不能的,纔是復活的。...... 人必須到了盡頭,纔確知自己一無是處(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 一册,二六八至二六九、二七四至二七七頁)。

按其生命說,新約的律乃是三一神;按其功用說,新約的律 乃是全能的神聖性能。這神聖的性能在我們裏面行作一切,爲 著完成神的經綸。按這性能,我們能認識神、活神並在神的生 命和性情上被祂構成,使我們成爲祂的擴增、擴大,作祂的豐 滿,使祂得著永遠的彰顯(弗一 22~23,三 19~21)。不僅如此, 內裏生命之律的性能,將我們構成基督身體的肢體(林前十二 27,弗五 30),有各種的功用(羅十二 4~8,弗四 11、16)(聖 經恢復本,耶三一 33 註 1)。

生命之律不是規律我們不作錯事,乃是規律出生命的形 狀。......生命之律的主要功能,不是在消極方面告訴我們不該 作甚麼,乃是在積極方面,當生命長大時,使我們成形,也就 是把我們模成基督的形像。......最終,藉著生命之律的功能, 我們都要成爲神成熟的兒子,神也就要得著祂宇宙、團體的彰 顯(希伯來書生命讀經,九○八至九○九、九一一頁)。

參讀:希伯來書生命讀經,第六十一至六十二、六十四至六十 五、六十九篇;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一册,權柄與順服(下編), 第四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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